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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4-2025学年学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7-05

根据2024-2025学年校历安排,现将2024-2025学年学位审核相关工作安排公布如下,请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。

批次

校学位会时间

学位分会时间

分会提交材料

第1次

秋季学期第10周

(2024.11.4-2024.11.10)

2024.10.23前

2024.10.25前

第2次

秋季学期第18周

(2025.1.1-2025.1.5)

2024.12.18前

2024.12.20前

第3次

春季学期第17周

(2025.6.16-2025.6.22)

2025.6.4前

2025.6.6前

参加秋季学期第1次公司分会的博士研究生于10.9前完成学位答辩,于7.9前完成预答辩。

参加秋季学期第2次公司分会的博士研究生于12.4前完成学位答辩,于9.4前完成预答辩。

参加春季学期第3次公司分会的博士研究生于5.21前完成学位答辩,于2.21前完成预答辩。

硕士、博士学位证书上落款日期为校学位会召开时间,研究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,即可到公司领取学位证书。

研究生院

2024年7月4日